新闻中心 /News
关于印发《贵港市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港市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建设青年创新创造活力与城市创新创造活力相互激荡、青年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
围绕“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目标,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市青年发展政策更具体系化、更有普惠性,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青年投身城市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度明显提升。
推动将青年优先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发展战略,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体现青春元素、照顾青年特点,打造“贵港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贵港更有为”的富有青年特色的城市名片。推动青年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项目、指标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健全和完善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在青年发展领域的战略研究、政策协调、项目实施、督导落实作用。(责任单位: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发展优质均衡义务教育,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的力度,缩小城市片区、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举措,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实现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优化学校布局,全面消除大班额,逐步缩小区域差距。指导各职业院校优先设置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迫切需要的专业,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在义务教育后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空间和升学就业通道。到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每年提供不少于8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支持市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优先招录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国有企业逐步增加对贵港学子的招聘规模。引导青年学生到基层一线成长成才,持续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县级以下单位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等,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支持。每年举办青年线上线下职业推介活动不少于50场,为青年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开展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将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残疾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通过“一对一”精准结对,提供就业指导、岗位对接、跟踪辅导等服务,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开展劳动权益法律法规宣传,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开展新就业形态领域欠薪风险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妥善处置举报投诉案件,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LEYU官网、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城市新增就业无房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群体纳入保障对象,优化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缓解新市民、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住房困难。探索建设运营青年人才驿站,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最长7天的短期住宿、岗位推送和城市融入等综合服务。优先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扩大灵活就业青年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鼓励长存多缴,探索根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实行差异化利息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展形式多样的单身青年交友活动,搭建安全可靠的青年婚恋交友平台,规范已有的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以点带面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和家庭观。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扩大分娩镇痛试点,建立健全辅助生殖技术制度,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增加妇产、新生儿、儿科、儿童保健医疗资源供给,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能力,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严格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全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城乡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减轻青年赡养老人压力。到2025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97%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十四五”时期新建、改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提高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比例,努力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增加体育设施,丰富体育资源,支持城乡基层建设一批健身活动中心、健身步道、智能健身路径、三人制篮球场等设施,与青年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推动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各类人群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倡导合理膳食和健康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提供青少年健康服务和行为干预。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配足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中小学校、城市社区建设标准化心理咨询室。整合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律师事务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资源,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专业人才队伍,依托广西青少年12355心理与法律服务台,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3%以上,全市建设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等项目特色(示范)学校100所以上,新建或扩建6个体育公园。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确保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健委)
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副园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开展防范性侵害、拐卖、学生欺凌、电信网络、毒品等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增强青年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灾能力。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围绕平安贵港建设,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动构建未成年人警务、检察、审判、执行等全链条司法社会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面向青少年深入开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好用活“”主题阅读体验区,实施覆盖各领域各阶段青少年群体的新时代“壮苗工程”,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发一批青少年听得进、学得懂、记得住的新媒体视听产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将学习贯彻习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课程体系。持续发挥广西省代表大会(罗村会议)旧址、谭寿林故居、陈岸故居、中秋起义陈列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组织青少年到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等开展教育活动。大力选树宣传“道德模范”“青年榜样”“青年五四奖章”和“最美”系列人物等先进典型,支持各级各类评比表彰创建活动选树优秀青年代表。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遏制违法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渗透影响,严厉打击网上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案件。组建网络青年志愿服务队,持续广泛、强有力、有针对性地发出青年好声音,旗帜鲜明地针对网上错误言论和现象开展斗争,维护网络清朗空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团员、少先队员主题教育内容,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五四青年节活动中开展。“十四五”时期创建10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打造10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一批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路线,开展“石榴花开青春梦”等具有沉浸感、体验式、互动性的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到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城乡社区开展科普教育、便民服务、推广普通话等实践活动。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和“红石榴培根铸魂工程”,举行“石榴花开新征程”青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全市各级各类讲师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
贯彻落实贵港市新时代人才兴市“2035计划”,大力实施菁英人才优储行动,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确保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研发项目、基金项目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比例明显提升。加大科技服务人才开发,鼓励有成果、有条件、有意愿的科技人员转型发展成科技型企业家,引导企业家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自主创业,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青年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创新培训,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青年农民培养,推进青年电商培育工程。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费提供,对其他青年创业者实行一定期限的租金减免。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和新创业青年企业实施更加审慎包容的市场、税务监管和执法方式。加大“桂惠贷”“青穗贷”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创业青年和青年企业家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围绕市委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纵深推进“五大振兴”战略目标,组织青年为加快建成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建功立业。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青年人才。组织青年参加“广西青年岗位能手”等各级各类青年职业技能竞赛。持续发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示范岗”“青年突击队”等“青”字号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动员各领域青年积极投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依托“红格善治工程”,引领广大青年到城市社区网格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大学生团员就近就便到属地社区团组织报到并开展社会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各街道(乡镇)设立运转良好的社工服务站,支持各地单独建立或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建立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社区青春行动”,将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成枢纽型青年社会组织,引导青年参加或组建社区青年社会组织。鼓励农村、社区青年居民在“桂志愿”系统注册加入志愿者,落实优秀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有效发挥青年在基层治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依托“共青团与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载体和青联、等组织枢纽,创造更多的青年建言献策机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
引导青年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引导青少年积极践行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度,动员青少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行动,推进净滩行动、“美丽中国 青春行动”。推出适宜青年旅游的精品线路,开发研学旅游、户外露营、自驾游等新业态产品。开展“青年云农圩”系列消费助农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举办青年电商营销大赛。鼓励各县(市、区)依托本地地标商圈、商业街区、网红打卡地等,不断拓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支持青年开展文创展示、街头表演、社交联谊、时尚拼购等活动,打造青年集聚新地标,利用新媒体平台体推出更多网红打卡地,发挥青年在提振消费水平与提升生活品质良性互动中的独特作用。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组织,带动开展微马、夜跑、登山、攀岩、飞盘、瑜伽等青年时尚流行的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共青团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进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日常工作,将建设工作纳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范围,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工作落实情况。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和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举措,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方案有效落实。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评估,督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对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完善政策、补齐短板,加强政策体系系统集成和普惠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习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发展的战略部署,宣传关心青年支持青年发展就是增强城市发展动力、积蓄城市发展后劲的理念。及时总结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宣传青年工作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城市氛围。